母亲给儿子灌汽油如何发生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腾讯   
2013-11-12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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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典型的夫妻吵架、伤害孩子的案例


据媒体报道,这起惨剧发生在浙江金华市,事情的经过是:一名叫张秋生的男子,在放学时间把四岁的儿子多多从幼儿园接回家,然后放儿子在一边玩耍。不想孩子的母亲下班回家后把儿子抱走,拿着一瓶汽油往儿子嘴巴里灌。张秋生想去阻止,没想到推搡中引着了火,一家三口都被烧伤。


但随着更多的细节披露,上面这段出自张秋生之口的“经过”有推卸责任之嫌。实际情况是:张秋生和妻子吵架,还喊出了让妻子“滚”;妻子则把汽油浇灌在儿子和自己身上,拿出打火机威胁要点火自杀。这起惨剧起于夫妻吵架,而不是孩子母亲单方面的要虐杀儿子。

上月,河南汝阳一对夫妻吵架,将不足周岁的孩子抛河里溺亡。今年9月,浙江一对夫妻吵架,妻子将1岁半儿子摔死。今年6月,云南临沧一对夫妻吵架,丈夫竟然一刀扎进6岁儿子的右眼球。同样是6月,浙江杭州一对夫妻吵架,妻子将6岁孩子打得全身是血。类似这样的新闻几乎隔三差五被曝出。


而国外也不乏相似案例。英国一对夫妻吵架,丈夫先将6岁的儿子推下阳台,然后抱起2岁的女儿纵身跳下。美国一对夫妻吵架,妻子将11个月大的儿子放进烤箱里烤,还说“自己根本不在乎小孩的死活”。
与传统印象中父亲作为施暴者不同,这类案例经常出现母亲下毒手

 

在夫妻吵架引发的虐杀孩子案例中,母亲下手的比例很高。这可能与妇女在家庭中的角色有关。对夫妻吵架的调查指出,女性在争吵中多强调自己养育孩子的贡献,而男性多强调自己对家庭经济的贡献。所以吵架中,男性爱说“滚”,以彰显对方对自己的依靠;而女性爱把“孩子跟我”作为杀手锏。也就是说,在夫妻争吵中,妻子可能更容易把孩子的因素牵扯进来。


以虐杀孩子为工具,来要挟配偶屈服

对家庭暴力的研究指出,家暴的产生并不是源于人们通常所说的“发泄”,而是在于控制,在于使对方屈服。以2010年发生在辽宁的一起夫妻吵架摔孩子事件为例,可以说明这一点:


妻子在哺乳期照顾孩子,丈夫贪玩跑去了网吧。夫妻因为此事争吵,妻子指责丈夫不顾家,丈夫也不甘示弱。于是妻子就打刚出生52天的婴儿,意思是你不在乎孩子,我也不在乎。没想到丈夫还不示弱,妻子干脆抱起孩子扔地下,丈夫仍不示弱,妻子捡起再扔,扔了三四次,使孩子全身淤青颅内出血。


在这起案例中,妻子使用虐待孩子的手段,来迫使丈夫服软,屈从自己。

上述案例还表明,对孩子的伤害有个过程。起初是言语上威胁,若对方不从,就开始动手伤害;若对方还不从,伤害就会升级,甚至在“都这样了你还不管”的愤怒下,将伤害迅速升级为毒害。


在云南临沧的案例中,起初是丈夫将孩子举起伸出窗外,向妻子示威,但妻子依然还不依不饶跟其撕吵,丈夫一气之下,顺手拿起钥匙链上的水果刀刺进儿子眼睛。


这种过程类似于夫妻吵架摔东西,一开始摔小件,然后摔大件,只是有的夫妻,竟然连孩子都当成了“东西”。


迫害过程中,形成对配偶的三重精神打击


第一重:你心疼孩子,我伤害孩子让你心疼。第二重,昭示自己对这个家(夫妻关系)的不在乎,以此来折辱你,这有点类似于夫妻吵架经常会损坏定情纪念物或者亲密照。第三重,我伤害孩子了你应该管——你不管是你的错——你为你的错付出了代价——让你内疚。


在这种强烈的打击对方的意愿下,很多案例中惨剧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夫妻在抢救孩子的同时还不忘呛对方。

在过往的案例中,有一些家庭平时就不睦,但也有一些当事人反映自己和配偶平时感情还可以、对孩子也挺喜欢。


实际上,不少案例是以体现对孩子的照顾关怀开头的。今年5月,上海的一对打工夫妻,因为照顾孩子的问题开始争论,丈夫力劝妻子辞职回老家照顾孩子,而妻子没有一下着答应,最终丈夫却把孩子摔了。云南临沧的案例中,夫妻吵架的由头是给孩子买不到早餐。

浙江杭州的案例中,夫妻吵架的由头是妻子责怪丈夫没有看好孩子。


在上述前两个案例中,妻子反映丈夫和自己平时的感情还可以。而在辽宁的案例中,小夫妻吵架摔完孩子后,丈夫表示要离婚、还要告妻子,但没过几天夫妻和好了,丈夫就一个劲帮妻子说话。


可见,惨剧虽然后果严重,但未必源于夫妻之间深仇大恨的积累、或者对孩子没有感情的延续,有时就是一件家庭琐事引发不计后果的冲动。


缺乏婚姻教育和将孩子视作私产,是虐杀孩子的推手

 

过往案例多发生于低文化水平家庭,彰显婚姻教育问题

国内外的研究都表明,婚姻也是门“学问”,处理夫妻关系需要“技巧”,那种完全“跟着感觉走”的婚姻质量是堪忧的。


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认为,应该设有专门的“新婚学校”,对年轻人进行培训,“在美国,从学校、医院到社区,都有免费的相关培训”。


然而,中国还没有兴起这种培训,只是文化程度高的夫妻,可能会从传媒中接触到相关知识,如“夫妻吵架不能说的话”之类。像“滚”这种字眼就是不能说的,而几起夫妻吵架虐杀孩子的案例中,妻子提到丈夫让自己“滚”,激怒了自己。


近年的相关案例,大部分都发生在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这类家庭中夫妻不知道如何妥善化解争执,于是办法不多、孩子凑数,希望把孩子拉进来平息纷争。但这种手段,不是情感润滑,而是情感恐吓,一旦对方“不吃这一套”,打出恐吓牌的一方就骑虎难下,可能将恐吓升级,孩子遭殃的时刻就到了。


缺乏对“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尊重,自然容易把孩子当夫妻吵架的工具

在上述辽宁的案例中,母亲把婴儿摔打到全身淤青颅内出血,却没有受到任何法律惩罚。知情人无一报警——如医院的医护人员。这在儿童保护比较到位的国家是不可想象的。


中国人把“关门打孩子”当做“家务事”的观念依旧根深蒂固,而将其公共化的配套措施仍不足。在这种环境下,“孩子作为独立个体”应受到的尊重是缺失的,孩子依旧经常被视为私产,难怪夫妻吵架时,孩子就像家里的茶几电视般,可以被摔被打。


结语


母亲把孩子饿死、母亲把孩子摔下楼、母亲给孩子灌汽油……,构成今年很多儿童灾难的,是“狠心的母亲”。但同样的狠心背后,对应着不同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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