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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第三天庭审实录 明续开庭
新闻频道 - 中国要闻
作者:人民网   
2013-08-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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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8月24日电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今日继续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8时35分许,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发布消息: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庭继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贪污公款500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
  证人王某某继续当庭作证。
  审判长宣布休庭。15分钟后庭审继续进行。
  庭审现场(一)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审判长:请法警带证人王某某到庭。审判长:由辩护人对证人进行发问。辩护人:王某某,我是薄熙来的辩护律师,现在问你几个问题。为了工程款的事情你一共见了薄熙来几次?
  证人:两次。
  辩护人:间隔多长时间?
  证人:记不清楚了。
  辩护人:大致时间?
  证人:半个月之内,但记不太清。
  辩护人:你见薄熙来的时间大概是什么时候?
  证人:2002 年2 月。
  辩护人:你说工程款这件事情是在那个单位的那个马某某给你说的?
  证人:是。
  辩护人:那个马某某有没有说给大连市方面的领导说?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为工程款的事情见过几次面?
  证人:一次。
  辩护人:你和谷开来是在哪里见面的?证人:在沈阳友谊宾馆家里。
  辩护人:谷开来说是在省政府大院的门院见的,边走边谈,你觉得对吗?
  证人:我记忆是在友谊宾馆。
  辩护人:你以前的笔录说在友谊宾馆6 号楼,后来说在8 号楼,你是怎么想起来这个楼不对的?
  证人:当时想起来6 号楼在装修。
  辩护人:是你联系办案单位说你当时记错了,要求再写一个更正吗?
  证人:是。
  辩护人:你第二次联系薄熙来见面,你当时给薄熙来提议500 万元留作他用,他有没有给你说也给你100 万元之类的话?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有没有给他商量这个钱用什么方法来拿?
  证人:我说过以咨询费的方式。
  辩护人:你给薄熙来说过吗?
  证人:说过。
  辩护人:薄熙来怎么说的?
  证人:他没有吱声。
  辩护人:你向领导提出的这个建议,如果领导采纳了,是不是要具体商量一下怎么办?
  证人:我和薄熙来没有商量这么细,他让我找谷开来,我本来想与谷开来细谈、商量,后来都是赵某某来处理这个事。
  辩护人:你到底说没说过用咨询费的方式提出来?
  证人:说过。
  辩护人:薄熙来没吱声?
  证人:对。
  辩护人:这钱是不是给严某某的?
  证人:不是。
  辩护人:通过他的公司把钱给别人?
  证人:是。
  辩护人:严某某有没有提过扣税的事?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在给薄熙来讲钱的想法的时候有没有讲他家里人的情况。
  证人:我昨天回去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确实说过当时薄瓜瓜在国外学习,让他把这个钱留作家用,我说过这个话。
  辩护人:被告人当着你的面给谷开来打的电话?
  证人:是。
  辩护人:你说一下他给谷开来打电话的内容。
  证人:就是涉及某单位给了一笔工程款,我想留给你做家用,具体的事你跟正刚商量。
  辩护人:你给谷开来是怎么说的?
  证人:我说涉及到上级某单位有一笔500万元的工程款,她说这事我知道,你们领导给我说了。
  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公诉人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有关证人证言、书证以及被告人薄熙来的供述和亲笔供词。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
  庭审现场(二)
  辩护人:你在回答第一辩的过程中讲了,你在第二次见薄熙来的时候讲了薄瓜瓜在外学习,家里困难。昨天你讲了你和薄熙来是上下级,除了工作你们有无私下来往?
  证人:没有。
  辩护人:你和薄谷开来有无私下交往?是否朋友?
  证人:谈不上朋友,因为薄谷开来对规划和建筑比较感兴趣,和我谈得来,我们有过钻研的事情。
  辩护人:那你如何知道她家孩子在外学习开销大,家里很困难?
  证人:这是我自己的想像,在外学习花销很大。
  辩护人:你说两次见被告人的时候都讲了,这笔钱由于涉及涉密工程,钱不好处理?
  证人:我说的是钱转给大连市政府不好处理。
  辩护人:不好处理是什么意思?
  证人:这是我想像的,因为我不懂财务,我只是感觉不好处理。
  辩护人:请款时你找的谁?
  证人:找的薄熙来,最后找的李某某。辩护人:钱通过李某某拨出来的?
  证人:是。
  辩护人:李某某在明知是涉密工程的情况下能够拨出钱来,为什么他就不好收回去处理?
  证人:这件事昨天说的很清楚,必须先向薄熙来汇报,汇报完后由薄熙来找李某某,我不能直接找李某某。
  辩护人:你说马某某没有说,是你自己想的,你自己认为要向薄熙来汇报?
  证人:是。
  辩护人:这完全是出于你自己的考虑,没有任何强制要求?
  证人:是。
  辩护人:你刚才说你提你的想法是第二次见薄熙来的时候?
  证人:对。
  辩护人:你见薄谷开来是第二次见薄熙来之后见的她?
  证人:是。
  审判长:公诉人有无补充发问?
  公诉人:有。首先,关于工程的问题,工程是个涉密工程,是薄熙来交待给你办的?
  证人:是。
  公诉人:当时怎么交代的?
  证人:交代给我说这是涉密工程,不仅薄熙来,上级领导也告诉我这是涉密工程,虽然没有签保密协议,但给我提了保密要求,不允许对外说这件事情。
  公诉人:后来你说按薄熙来要求向李某某汇报,当时如何向李某某说的?
  证人:我没和李某某详细说工程的情况,只是按薄熙来的指示,需要多少钱。李某某说工程的具体情况我不想了解,我按照领导指示,该给多少钱给.多少钱。
  公诉人:你觉得涉密工程为什么要向薄熙来汇报?他当时已经调任辽宁省省长了。
  证人:这是薄熙来交办给我的,没说别人负责这个事,我只能向他汇报。
  公诉人:当时薄熙来作为辽宁省省长,有无对大连市管理监督的权力?
  证人:因为是上下级关系。
  公诉人:你在第二次向薄熙来说500 万的时候,辩护人问你提到咨询的事,这是怎么回事?
  证人:我说是不是可以以咨询的名义打到某个设计单位。
  公诉人:是否真有咨询这个事?
  证人:没有,这事没发生。
  公诉人:为何要提咨询的事?
  证人:我想怎么样处理这个款项。
  公诉人:以此为名义?找个理由?
  证人:对。
  审判长:被告人有无补充发问?
  被告人:(问证人)按你说法,第一次你找我时,我说的是再研究还是再考虑?
  证人:考虑。
  被告人:第二次你又去找我,我就同意了?
  证人:是。
  被告人:第二次你找我同意,你说了什么?
  证人:我说这是涉密工程,资金比较安全,是否可以留作家用。
  被告人:当时谈到我儿子在外读书,薄谷开来陪读,有困难,有这内容么?有这话吗?
  证人:有。
  被告人:第二次你说我以什么理由就收下了这笔钱了,还说别的了吗?
  证人:没有。
  被告人:你原来的笔录是否实事求是?证人:实事求是的。
  被告人:你告诉我马某某还问我对这笔钱如何处理,有什么意见,告诉我这个话了吗?
  证人:我说这件事全部向你汇报,然后他就要你的意见。
  被告人:这话你跟我说了没有?
  证人:跟你说了。
  被告人:你过去在笔录中讲到这段情节了吗?
  证人:记不清了,我今天在法庭上说的是事实,笔录细节记不清了。
  被告人:你跟我说过马某某说,第一要把这钱交给大连市政府,第二让你问我的意见?
  证人:我说只能请示你的意见。
  被告人:马某某要你征求我的意见,而且你当面给我说了?
  证人:是。
  被告人:证人,你与开来讲话的时候是你先把这个事情讲了,还是开来直接和你说,你不用说了,她都知道了?
  证人:我先提的有500 万元工程款,然后开来给我打断话,说她知道了。
  被告人:因为你坚持一定要向我汇报,你是否跟马某某说过不能向大连市领导汇报?证人:因为大连市领导不知道这个涉密工程的具体情况,所以我不能向大连市政府领导汇报,我说我只能跟薄熙来汇报。
  被告人:向李某某说过这个工程是涉密工程吗?
  证人:知道。
  被告人:李某某本身知道还是你跟他说的?
  证人:我没有跟他说,我不知道他从哪知道的是涉密工程。
  被告人:李某某在没有跟你接触之前就知道这是涉密工程?
  证人:我无法判定他是否知道这是涉密工程。
  被告人:你的感觉是否知道李某某是否知道这是涉密工程?
  证人:我无法判定。
  被告人:你与李某某请款的时候有无提涉密两个字?
  证人:没有。
  被告人:你对李某某没有提到涉密,那么李某某当时是怎么说的?拿起笔来就签了字吗?
  证人:开始说说你在电话里已经向他交待清楚了。
  被告人:李某某跟你说我在电话里已跟他交待清楚了?
  证人:对。
  被告人:也就是说你单独见李某某的时候没有再提涉密吗?
  证人:十几年前的事了,我确实是记不清楚了。
  被告人:李某某当时拿起笔来把这个事儿给签了,在签字之前李某某问过你什么?
  证人:记不清楚了。
  被告人:他有没有可能啥也不问拿起笔就签?
  证人:他不是当着我的面签字。
  被告人:你要请一笔款,你是怎么向李某某表述的?
  证人:我就说有个工程需要这笔款,然后他说我知道了,领导已经给我打电话了。
  被告人:我有没有嘱咐你这个项目对李某某保密?
  证人:没有。虽然你没有嘱咐我对李某某保密,但在交待这个任务给我之前,已交待我这个项目是个涉密工程,不要跟任何人说。这是个大前提了,虽然你没说要对李某某保密,但我也没有给他说。
  被告人:你的判断是我对李某某还在保密?
  证人:我没有这个判断。
  被告人:证人,这个事情时间很长了,你对这个事情记忆还很清楚吗?
  证人:主要细节还很清楚,但太具体的我记不清楚了。
  审判长:公诉人对证人证言有无意见。
  公诉人:证人当庭证言与之前笔录一致,应予采信。
  审判长:被告人对王正刚证言有无意见。
  被告人:证人证言实际上自相矛盾,他所说的这些证言和客观现实也差距太大,并且是不符合常理的。首先,这个事情不符合事实,不符合常理,按照王正刚昨天回答来说,他第一次找我我没有答应,他也没有说别的,第二次也没说任何理由我就答应了。第二,他在之前他从来没有给我送过钱,也从来没听过我收过钱,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能够断然把这5 的万元给了我,就提出这个建议呢?再有,他让我收钱,总得说出一些理由来,他刚才讲因为我老婆孩子在外面,他想给我补贴一点家用,这个理由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说,能是一个打动他人心的理由吗?要知道,我的大儿子也是在国外留学的,而且我从来不担心他有什么困难。还有,谷开来的收入情况非常好,谷开来证实她共办有5 个分律师所,经济情况非常好。还有,谷开来还给我说瓜瓜也很优秀,有奖学金,我有什么理由担心他们有什么困难呢?王正刚说他给我送钱的理由,如果说我收500万元,我总得思考、策划,对于一个贪污犯来说他.总得想想这笔钱还有谁知道吧?收这笔钱安全不安全吧?我觉得王正刚当时如果对领导负责的话,总得保证我的安全吧。涉及到李某某的问题,李某某当时是否知道涉密,刚才王正刚一再否认没给李某某提过涉密的事实。但两次笔录清楚地写着他去找过李某某请款,给李某某讲过这是领导安排的涉密工程,李某某还回应他既然是涉密工程,就不问了,拿起笔来,就给签字了。试问,李某某在完全不问的情况下就能签字吗?如果我在这之前已经给李某某把情况说清楚了,对涉密情况了如指掌,那么我有没有胆量把这500万元再揣到自己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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