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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阳手中有王牌 比赖昌星更难对付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世界日报   
2015-07-19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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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塔斯(左)当年为赖昌星(中)与IRB周旋,现在又代表程慕阳(右)与IRB斗法。资料照片

自温哥华华裔商人程慕阳在中国百人缉捕名单内曝光后,海内外媒体皆把他与远华集团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互作比较,若细心分析,两者有相同也有不同。

程慕阳难民申请司法覆核获胜诉,发回移民及难民局(IRB)重审,印证了他与赖昌星的招数相同,但最终如赖昌星一样遣回中国?

程赖两人相同之处,显然是有意透过法律程序,继续在加国逗留(中国称之为“赖”)。程慕阳提出难民申请,遭拒后又提出司法复审,这是赖昌星当年玩过的策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外逃者最常用的做法就是利用难民申请,透过上诉、败诉、再上诉的漫长的司法程序,最大程度拖延时间。

赖昌星于1999年,持香港护照旅游签证进入加拿大,2000年提出难民申请,2002年被加方驳回,随后上诉。2004年加拿大联邦法院再驳回难民申请,他又以风险为由提出上诉,就这样在加拿大“赖”了12年。

程慕阳比赖昌星晚一年,于2000年经香港到加拿大,2009年申请入籍未果,之后提出难民申请。至今,程慕阳一直在难民申请被驳回、上诉、再度被驳回、再上诉的司法程序中转圈。
此外,他去年底控告IRB、边境服务署,理由是“和中方合作分享信息,违反加拿大宪法和国际条约”。

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指出,程慕阳的套路很清晰,利用加拿大诉讼未结不能离境的法律规定,让自己陷入到各种官司,拖一天算一天。

另外赖程两人请的律师是同一个人——号称“从不失手”,但收费高昂的麦塔斯(David Matas)。

有报导称,早在2004年,赖昌星的律师服务费已累计高达数百万加元,后赖昌星财产被冻结,从豪宅搬到公寓,还曾邀请记者到家里,亲自煮咸肉和米粉,从另一方面说明经济状况一落千丈。

那么程慕阳能不能支付起律师费呢?据悉他名下的企业在温哥华开发了三个大型高档楼盘和商业地产,另有一家公司曾向加拿大三级政府政要员、政党和政治家提供多笔政治捐款,显然他的财力比赖丰厚得多。

至于程与赖不同之处,程有永久居民身分,赖则没有,这也使程的手上多了一张王牌。

此外,程慕阳案还有一点不同,史泽华说,与赖昌星最终遣返中国时相比,中国与加拿大就跨国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有新进展,两国已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一旦正式签署,势必成为遣返在加外逃人士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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