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造假煽恐惧 以恐惧拉吃瓜群众?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汇泽   
2017-03-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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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街头的反对穆斯林示威。

日前,笔者写了一篇文章谈论恐惧与分化的政治,评论华裔社区的一部分人煽动针对穆斯林社区的排斥情绪、同时呼吁华裔的“吃瓜群众”入党、为保守党某个党魁候选人招兵买马的手法套路。近日以来,中文社交网络上又流传起另一个帖子,再次号召华人去网上联署签名,声称这个由保守党国会议员发起的签名信,要“把穆斯林法律移除加拿大法律系统!目前安省已经允许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用穆斯林法律进行制裁”,呼吁众人签名,“坚决把穆斯林法律移除出去!”……

这样的宣传伎俩,实际上在内容上和反对M-103动议是一脉相承,在形式上也是如出一辙:根本就是违背法律常识,以一个虚假的目标恐吓民众,玩弄的依然是恐吓与分化的政治。

加国法律哪一款是“穆斯林法律”?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也许都会问一句:加拿大目前的法律体系里边,有哪一条、有哪一款,算是“穆斯林法律”?有哪一条哪一款需要移除?

其实,所谓“加拿大法律系统中的穆斯林法律”,根本就是一个脱离实际、脱离法律常识的假目标。既然现行的法律之中没有穆斯林法律,何来移除?何谈禁止?保守派人士虚构这样一个虚假的目标,除了煽动和蛊惑人心,没有一点真实内容。但实际的效果,却是在煽动排挤穆斯林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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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上泛起的排斥穆斯林情绪,令人想起一百多年前排斥华人、担心加拿大被“华人化”的情绪,以及二战时期纳粹掀起排斥犹太人的情绪。

“Motion”说成“Bill”  无知还是故意?

同样类似的,还有声称M-103动议将“剥夺言论自由”、“说穆斯林坏话等同犯罪,可以抓你去坐牢……”等等。稍有加国法律常识的人应该知道,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需要有法庭,而法庭根据现行的法律为准绳。如果说法律条文改变了,原先可以不被判做罪行的言行,改为判做罪行,那就需要修改加国的刑事法。而至今以来,相关的刑事法并没有改变。

其实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常识问题:M-103到底是一个动议,还是“加拿大刚刚通过了一个奇葩法律”?不要忘了,就在2016年10月26日,加拿大国会还通过了一项动议,谴责“所有形式的伊斯兰恐惧Islamophobia”,那一天这个动议获得议会所有政党议员的通过。保守党议员在去年10月能够通过谴责Islamophobia,为什么半年之后的今天,就对Islamophobia这个词大加反对?这样的出尔反尔难道不是出于政治考量吗?稍有加国民主社会常识的人应该知道,“动议Motion”只是一个声明,如果要想修改法律,就必须由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士拟定“议案Bill”,并将议案送交议会三读讨论,随后经过参议院讨论,随后经过总督“皇室御准”,才能最终修改法律。

直接把不涉及法律修改的Motion偷梁换柱,假说成一项修改法律的Bill,到底是何原因?保守党有如此众多的资深国会议员,他们对国会内的相关规则和立法程序应该是了如指掌,却容忍这样的低级造假,如果把这样的误传说成是无知,显然不符合常理,唯一的解释,就是一些保守党国会议员在刻意误导公众。

同样类似的,是保守党国会议员突发奇想,鼓吹万锦市有可能设立注射中心,然后加以反对。随即遭到市长和市议员的辟谣,指万锦市根本就没有开设这类中心的需求。

恐惧政治忽视社会问题的切实解决

以上三个例子,都有一些相似的桥段:编造一个不存在的虚假命题,恐吓公众,利用一部分人的恐惧、排外心理,自己假造一个虚假目标,然后再把自己装扮成为民请命、反这个虚假目标的堂吉柯德,然后再呼吁吃瓜群众抓紧时间入党……

还有一个支持保守党的“传教女”在社交媒体上大放厥词,对不同意见者、甚至对老保守党人的私人生活进行随意造谣,“同性恋”、“同居”之类的词随口拈来,令人乍舌。

不论你支持哪一个党,这种比文革时期还要离谱的疯狂,绝非华人参政的幸事。

然而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公正,更是忽视了解决真正现实的社会问题的努力,分化社会,煽动群众斗群众,一个族裔恐惧和排斥另外一个族裔。加拿大是多元文化社会,各个族裔、各个宗教都应该相互尊重,平等相处,应该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排斥。

反对谴责Islamophobia的人士质问,为何要单独挑出伊斯兰族裔?其实他们自己心知肚明,当今的国际社会,排斥穆斯林的思潮正在泛起,有些人在刻意煽动针对穆斯林的恐惧和仇恨,发生在魁北克的针对穆斯林清真寺的恐怖袭击案件,就是这种思潮的极端体现。加国议会曾经通过动议谴责“反犹主义”,现在谴责排斥穆斯林的思潮,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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