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不应超越“宪政红线” 走险路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世界日报   
2016-10-25 15:34

蔡英文总统在国庆演说中呼吁中国大陆,要“正视中华民国客观存在的事实”。然而,她提名的大法官人选,却不断出现挑战“中华民国”、暗指两岸是“特殊国与国关系”的主张。这些宪政主张让备受争议的“法理台独”重登台面,可能成未来最高释宪机关“大法官会议”的主张,不但挑战“中华民国”法理,步上两岸是“特殊国与国关系”的老路,既跨越中华民国宪政红线,也可能越过两岸红线,引爆冲突。

司法院长被提名人许宗力引用东西德先例,论证两岸是“特殊国与国关系”后,大法官被提名人许志雄公然表示,“中华民国是被废弃的国号”;另一大法官被提名人黄昭元指唱国歌是“配额用完、给付不能”等言论。大法官本是宪法的解释和维护者,如今被提名人竟是“毁宪”高于“护宪”,未来经立法院同意任命后,这些“无视中华民国客观存在”的“台独”或“独台”论者,将如何释宪、如何折腾中华民国宪政,着实让人忧虑。

许宗力和蔡英文在李登辉主政时,担任“强化中华民国台湾作为主权独立国家地位”小组成员,两人对中华民国法理基础的信念已有十几年默契,都是当年“两国论”催生者。问题是,当年的研究幕僚不必担当政治责任,现在的总统与准司法院长角色,却有毋庸置疑的宪法维护者重任。如果他们对本身职权的认知,只是冠上“中华民国”的“这个国家”,不仅推翻中华民国宪政的既有法理,也将实质颠覆两岸关系互动基础,影响可能甚于当年李登辉的“两国论”。

许宗力说,他所认知的中华民国主权不包含大陆,宪法增修条文所谓“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只是政治宣示,不具效力。他既不承认宪法增修条文前言,“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订定增修条文的基础,更直接否定增修条文第11条“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这样的法理认知,拆毁“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法源,也弃守蔡英文一再重申的“新政府会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处理两岸事务”的承诺。司法院长是大法官会议的当然主席,蔡总统提这样的人,政治信念与宪法主张背道而驰,目的是释宪、护宪,或是毁宪、制宪?难道不在意早已低荡的两岸关系,使两岸重启对话之路雪上加霜?

蔡政府以“善意说”传达给北京,但透过这几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说法,“善意说”反而变成极富心机或阴谋的“恶意”布局,让原本具“一中两区”的宪法意涵,直接切割为“事实独立”与“法理独立”的两岸“两国论”,倾独走向远远超过驻日代表谢长廷曾主张的两岸“宪法一中”,直接挑战中华民国宪政基础,甚或可透过释宪,赋予中华民国“新地位”。

蔡英文或可藉这是依循宪政体制,总统无权干预司法独立。问题是,司法院长、大法官被提名人是总统的选择和意志的贯彻,在民进党占立院多数下,显然会被立院同意任命。公投、修宪可改变宪法和台湾现状,释宪也可对中华民宪政体制造成重大影响。过去大法官会议释宪,有效地推动终结万年国会、遏止国大延任等,也对“一中两区”的实质意涵作出过关键解释。

如今许宗力全盘推翻“宪政现状”,加上许志雄等“毁宪”言论,根本是对中华民国宪政运作作刨根挖底的“革命准备”。蔡英文施政不彰、民调雪崩,似在改变风格,不再矫饰其“维持现状”的和解假象,想走自己的路,不仅不理会外界对许宗力“再任”大法官属违宪的抨击,更无视舆论逾越提名人逾越宪法权限的质疑,只怕演变成国家走向的大调整,甚或“去中国化”路线的再强化,让人对两岸关系更悲观。

蔡英文口头上未放弃善意,但政策主张、人事任命处处显露回不到“九二共识”,连中华民国宪政体制能否坚守、不“去中国化”,都在走险路,这样依附深绿势力的主张走下去,无异在宪政红线上行险玩火,必然引爆两岸冲突,让台湾承受难以负载的变局和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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