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法制化 如何寻找最佳管治?
八方专栏 - 时政点评
作者:汇泽   
2016-06-09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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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警方5月26日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5月26日,多伦多警方采取突然行动,突击了市内43家大麻销售店,拘捕90个人,共发出186项指控。多伦多警察总长桑德斯表示,警方已于5月18日向这些店铺发出信件,警告他们违反市府区域规划(Zoning)条例以及加拿大药用大麻规章。“如果你没有从加拿大卫生部拿到许可证,而你依然在分销大麻,这就是非法!”桑德斯如是说。然而一些大麻销售店不服,到新闻发布会的现场抗议。
       关注此议题的人士,对警方此举并不感到意外。在此之前,多伦多市长庄德利已经发出警告,称“这些店铺扩散的速度,以及这种店铺在我们城市某些地区的集中程度,令人震惊(alarming) ”。市长表示“很多人向我说得非常清楚:他们非常关心他们的孩子”,而我们不能容忍大麻店像狂野西部(Wild Wild West)那样完全没有监管、四处泛滥。温哥华市府也采取了相应行动。多伦多市长还呼吁各地市府需要采取紧急行动,并表示需要与联邦政府主管大麻法制化的官员布莱尔商谈。
       在联邦层面,政府负责制定大麻法制化的官员布莱尔(Bill Blair)也有同样看法。布莱尔同样曾经担任多伦多警察总长,是桑德斯的前任,在晋升总长之前,布莱尔曾经警局缉毒、打击有组织犯罪、以及重大案件侦讯的主力,在他亲手和带领之下,曾经破获价值数百万元的可卡因毒品。联邦自由党政府委派布莱尔主管大麻的法制化,选择了最合适的人选。
       联邦政府正在拟定新的有关大麻的法规,而有的商家以为看到的新的商机,以为大麻可以进入毫无规管的使其,试图藉此机会“跑马圈地”,先占地盘。布莱尔近日就明确指出,近期以来在加拿大的大城市中,大麻店铺迅速扩散,企图发横财,是非法和鲁莽的,应        该根据现行法律予以惩处。三级政府的立场,估计是一致的。
       多伦多与温哥华警方取缔无照大麻店的事件,令我们再次反思有关大麻的争议,大麻能否严格禁止?大麻是否需要实行管治?如何进行最有效的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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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国政坛各个政党对大麻的应对方式,可谓各说各话,有着不同的主张。归纳起来,无外乎三种:

       方式1:“严打”
       将大麻在法律上视作违禁品,和可卡因、海洛因等一样,除了医疗用途之外,任何制作、传递、使用或携带大麻者都应该视同是违反法律,应该予以控罪或关进牢狱。这种方式也可以称作“禁制”派,上届的哈珀政府就是如此宣称。
       但是社会现实不容忽视,加拿大的国情与中国不同。如果真正实行这样的严打,相当一部分加国公民有可能需要居住在监狱中。当前加国的现实是,上届的哈珀政府“严打”大麻只能停留在口头宣传上,而不能有效地对大麻实行管治。
       君不见,每年的4月20日(俗称“420”),在加拿大的国会山庄和多个主要城市的公共广场上,成千上万的人聚在一起,大摇大摆公开吸食大麻。这些人也许并非都是瘾君子,有很多是刻意响应号召,聚在国会山庄这样的公共场所,向政府表达一种政治抗命的宣誓。按照“严打”派的逻辑,应该对吸食大麻采取零容忍,如此众多的吸食者,竟敢在加国的政治中心胆大妄为,“太岁头上动土”,岂不是杀一儆百,动员警力抓他一批人,向社会彰显“严打”决心的大好时机?
       但是法不责众,多年来哈珀政府对每年的“420”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没有采取任何拘捕。“严打”的法律形同虚设,以“禁制”方式管理大麻的途径,只是口头上喊一喊,最终变成了“静止”式的管理,根本就没有效力。
       “严打”方式之无效,换来的另一个结果是大麻的传播转入地下,黑社会掌控了大麻的渠道,并且让未成年少年更容易得到大麻。
       根据联合国卫生组织2014年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40多个发达国家中,加拿大和法国的未成年少年得到大麻的比例最高,这些青少年得到大麻的机会,甚至超过得到香烟的容易度。而香烟在这两个国家并不属于违禁品,只是有成熟的法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更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像荷兰、西班牙等这些对大麻法规比较“宽松”的国家,未成年少年使用大麻的比例并没有进入前列。
       大多数加拿大国民认为,保守党的口头上“严打”并不能有效管治大麻。据加国的一项民意测验显示,68%的加拿大国民支持将大麻定为合法,30%反对。其中BC省的支持者较多,占75%,而草原省份支持者最少,占55%。

       方式2:“无罪化”
       一些大麻倡权者和新民主党主张,应该对大麻实行“无罪化”(decriminalization),即宣布大麻合法,但并不对大麻实行任何规管。这也许就是前一段时间大麻店所希望看见的结果。
       在对对大麻实行无罪化之后,如果不进行任何监管,大麻的销售店只以利益为驱动力,甚至可以在学校附近密集地开设。这等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口头上的“零容忍”走向了“什么都可以容忍”,这同样也不是大多数市民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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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3:“法制化”
       比较折衷的办法,应该是在法律上将大麻列为对成人合法,但同时施行对大麻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实行严格的规管,制定相关的法规,这就应该是“法制化(Legalization)”。
       自由党提出的Legalization,有很多人翻译成“大麻合法化”。但在中文里,“合法化”只是表明了“无罪”,这并不能完全表现这一政策的全部。其实这个“Legalization”应该是“法制化”,它与新民主党提出的“无罪化”有所不同,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让成人自己有选择权,让他们吸食大麻在一定范围内合法,但另一方面是“法律化”,加强对大麻的管制。这正是联邦政府需要一定的时间,制定相关的规则。但无论今后的政策最终如何,“大麻法制化”并不等于今后大麻可以像现行的制度那样无法无天,毫无规管。
       如果大麻实行法制化,就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消除目前未成年少年得到大麻比得到香烟还容易的局面,也消除黑社会集团犯罪的基础。
笔者认为,自由党提出的“大麻法制化”,两方面人形成一定的误解。
       一些试图依靠大麻做生意的人士认为,此举将让他们完全自由,可以随心所欲的贩卖大麻。估计他们会打错了算盘,今后的大麻法制化,将对大麻的生产、质量、分销和零售作出相当严格的规定和规管,并不一定如他们所愿。
       而另一些保守党人士,则是故意打错算盘,制造混乱,在上次选举期间散布消息,称自由党的“大麻法制化”将令社区的任何一个街角、学校等地都散布大麻店,让儿童可以随意得到。这样的虚假消息同样将是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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