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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打假结婚 有条件永久居民生效
新闻频道 - 加国新闻
作者:世界日报   
2012-10-27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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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尼(左三)希望新法例可以减少以假结婚换取永久居民身分的行为。图为康尼与假结婚受害人会面。

联邦移民部部长康尼26日宣布,用于打击假结婚移民的“有条件永久居民”(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新例即日起正式生效。该新例要求,获担保移民的海外配偶,必须在登陆后与担保人同居两年以上才可获得正式永久居民资格,反之,则可能被撤销永久居民身分(担保人死亡、遭家暴等特殊情况除外)。

康尼介绍,新例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第一,担保人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第二,两人的同居关系维持在两年以上;第三,两人没有共同的子女;第四,移民部在今年10月25日之后才收到的担保申请。尽管被担保方在两年内持有的是“有条件永久居民”身分,但是享有待遇与永久居民相同:例如,无须学习、工作签证就可在境内学习或工作;读书时无须交纳国际学生学费;以及享有与永久居民相同的健康保险和社会福利等。

康尼表示,以造假结婚手段换取移民身分在全国各地持续发生,他于2010年造假婚姻受害者听证会上,从假结婚受到伤害的人中得到了大量信息,比如被担保者获得移民身分后,马上离婚等。

另外,2010年9月开始,移民部陆续收到大批Wasaga Beach地区当地男子要担保中国福建、广州地区女子的申请案,且多个申请叙述中,二人的结识故事、合照背景等颇为相似,显然有造假因素在内。随后调查发现,在造假结婚中,被担保者要支付担保者高达6万元以上的费用,表明双方在买卖永久居民身分。

但“有条件永久居民”对于以下情况也会有特例,如被担保者在两年期间遭受有证据的虐待,包括肉体虐待、性虐待、心理和财产虐待等,或者担保者没有为被担保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所需,以及未能让被担保者免除外界的虐待等。特例也包括担保者在两年期间死亡,而被担保者在其死亡前,一直维持合法的同居。康尼建议,如果被担保者登陆后遭受来自担保者的虐待,可以马上报警并联系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这样在婚姻是真实的前提下,可能会得到两年有条件永久居民的赦免。

为了防范造假团聚移民,联邦移民部已经从今年3月陆续推出相关措施,加上26日新实行的法例,如今要担保海外配偶,首先担保者签定一个会给予被担保者登陆后三年经济等方各面支援的文件,其次被担保者在登陆后将被给予两年的有条件永久居民身分,合法居住两年后,可转成正式永久居民。第三年后,担保者可以不再支援被担保者,但是如果要另外以结婚方式再保申请另外的人,则要等到五年之后。

移民部打假结婚 业者:不能治本

联邦移民部26日正式实行为期两年的“有条件永久居民”,用来打击“假结婚真移民”,但移民顾问和律师均认为,法案虽然可以从保护担保人受骗的前提下,限制造假行为的数量,但是还是不能解决造假的根本问题。

多伦多顺达投资资讯集团总裁江文珊表示,新法案可以对造假移民起到以下作用:首先,两年期限可以让移民部更容易弄清楚其婚姻关系是否真实;其次,将会减少因大批造假结婚导致的团聚类移民申请的积压状况;最后,可以减少担保人从造假案例中所受的精神、财产损伤。

虽然可以控制造假数量,但江文珊认为,新法案可能会引起家庭暴力问题,比如说受虐方为了得到最终的正式永久居民资格,可能会刻意容忍来自担保方的虐待。另一方面,也可能会有人利用法案刻意造假虐待行动,进而脱离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

参与新法案实行前听证会的穆文律师事务所(Marvin M. Moses & Associates)律师穆文表示,任何法案都会有潜在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会随之而出,但移民局方面也可能会根据这些问题在日后进行适当调整。

在新法案的细节方面,穆文建议可参照现行的法规,比如两年的合法居住时间,可以参考现行同居移民的时间计算方法。另外就“有条件永久居民”的枫叶卡是否在外型上与正式永久居民的枫叶卡有明显区别,穆文表示,目前并不知晓,但是被担保者在登陆时,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扫描其枫叶卡时,将会看到有标志的“有条件永久居民”。

加华移民公司总裁吴冰认为,新法案虽然可以保护担保人,减少假结婚的数量,但是造假行为从根本上还是得不到解决。另外,从受虐情况可以从两年限制中赦免这一项上看,移民部应该将“受虐”一词更细节化,例如什么情况符合被赦免、什么情况不符合等。最后,两年的限制时间不算长,所以对于下定决心要造假的人来说,不算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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