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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女律师涉造假移民被遣返
新闻频道 - 华社要闻
作者:约克论坛综述   
2017-09-0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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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中国任职律师的女移民,因为在更新枫叶卡的时候没有住够时间,因此委托移民公司为她制造了虚假的居住资料。加拿大移民部在发现真相之后迅速的对该女子签发了遣返令,随后该女子以人道主义为由提起上诉,却没有想到再次遭到驳回。

卷入加拿大最大移民诈骗案

这名女律师名为刘培燕(Pei Yan Liu,音译),十多年前,此人携丈夫女儿一起移民到加拿大,并且定居在大温哥华地区,但是刚刚登陆到加拿大不久,刘女士就返回中国继续其的律师工作,并且留下丈夫和女儿在加拿大常住。

2011年,刘女士到了需要更新枫叶卡的时候,然而由于她在过去5年中没有在加拿大住够3年,因此无法满足永久居民的居住义务。

为了继续保有枫叶卡,刘女士向一家名为“新能顾问有限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 Ltd. )”的移民中介公司进行求助,帮她虚构过去五年中在加拿大的居住和就业几率,并明确说明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期间,刘女士曾就职于自己名下的威龙国际投资公司。

然而,刘女士却没有想到,帮助她造假的“新能顾问有限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 Ltd. )”的老板王迅会因为犯下加拿大史上最大移民诈骗案而成为加拿大媒体的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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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道主义为由上诉

2016年11月7日,加拿大移民部向刘女士发出离境令。之后,刘女士以“人道主义和同情因素(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Considerations)”为由,向加拿大移民难民局的上诉庭(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IAD)提出上诉。她主张说,自己的丈夫和未成年女儿都在加拿大,如果自己被遣返,女儿的教育和生活都会遭受负面影响。因此,恳请法庭撤销移民部对自己的遣返令,使自己能继续留在加拿大。

对此,主审法官森利(Sterling Sunley)审理案件后﹐日前裁定离境令照旧执行﹐上诉遭驳回。

根据法官森利的判词﹐刘女士歪曲事实事态严重﹐导致她被遣出境。判词指刘女士误导官员相信她符合永久居民所需要求。有证据显示她提供的资料不真确。

据了解,刘女士在加拿大报到后不久便返回中国﹐没有回到加拿大﹐直至2013年才回到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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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这样认为

法官认为﹐刘女士在中国担任律师工作﹐但却知法犯法﹐企图在加拿大移民制度下作弊。她需要面对作弊的后果。

法官又说﹐驳回刘女士的上诉﹐也有考虑人道与同情因素。但是﹐她歪曲事实的严重性是极为负面的因素。

判词指﹐刘女士在5年禁令过后﹐可以申请永久居民,或者最低限度﹐申请较长期的游客签证。

从人道角度来看﹐刘女士的女儿Vivian现已13岁﹐正念中学。若她返回中国生活﹐她可在中国就读与加拿大学校教学和课程差不多的国际学校。况且﹐Vivian承受中国文化﹐能说流利普通话。此外﹐Vivian已是加拿大公民﹐若她父母喜欢﹐她可随时返回加国。

法庭文件指出,刘女士和丈夫与Vivian居住在卑诗省Lower Mainland。Vivian大部分时间由她父亲照顾﹐从Vivian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成就来看﹐她应获得很好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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